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简介
简介:
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成立于2016年05月05日,办公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2号。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是省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厅级,加挂辽宁省中医药管理局牌子。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职能:
一、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国民健康的政策、卫生健康和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拟订辽宁省相关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标准和省政府规章草案。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制定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应急处置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四、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拟订全省药物使用等政策措施,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落实国家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依法制定并公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内设机构:
办公室(信访处、外事处)、规划发展与信息化处、财务审计处
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处)、体制改革处、疾病预防控制处
医政医管处、基层卫生健康处、卫生应急与安全生产办公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
科技教育处、综合监督处、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处
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处、老龄健康处、妇幼健康处
职业健康处、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处、宣传处、中医药综合处
中医医疗服务处、中医药健康服务处、保健处、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处)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2号
网址:http://wsjk.ln.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