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延长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期至2月底
2023-01-11   	来源:陕西省医疗保障局   		 作者:佚名
					   
					   
					   
					     日前,省医保局和省税务局联合印发《关于延长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期的通知》,明确延长我省城乡居民参保缴费期至2023年2月28日,延长缴费期间畅通各类原缴费渠道,具体缴费流程可在省医保局官方网站点击浮窗查询(http://ybj.shaanxi.gov.cn/cs/21760.htm)。延长缴费期间个人缴费标准仍为每人每年350元,参保人员可于参保缴费完成时间的30天后享受医保待遇。
  需提醒注意的是:一是新生儿参保。2022年出生的新生儿应由监护人在新生儿出生90天内完成参保缴费。二是特殊群体参保。集中缴费期结束后符合参保缴费政策的特殊人员,参保缴费标准按照全省统一的个人缴费标准缴纳个人医疗保险费,全年开放参保缴费“绿色通道”,确保特殊群体应参尽参。
原文链接:http://ybj.shaanxi.gov.cn/xwzx/ybyw/sybdt/2358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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