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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生育津贴怎样办理?

2022-10-22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作者:佚名

  昨天,市民范女士迎来了自己的小女儿,欣喜的同时,她也关注到生育津贴的问题。

  “怎么样办理生育津贴呢?”面对范女士提出的疑问,记者联系到柳州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相关科室,为大家打听到关于生育津贴申领条件、申报流程和发放情况等。

  据介绍,生育津贴是女职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产假期间获得的工资性补偿,女职工在生育后规定的产假期内,按规定享受生育津贴,但与本人工资不重复享受。

  想要申领生育津贴,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符合国家、自治区、柳州市的法律法规和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时,须有单位向前推算连续270天为其参保缴费的记录;申领待遇时单位仍与其存在劳动关系并正常参保缴费;需在生育或手术之日起180天内申请办理。

  生育津贴的办理流程并不复杂,不需要生育的女职工亲自办理,只需要将相关材料递交给单位经办人,由单位经办人到医保经办机构窗口递交材料申请,或是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医保网上服务大厅进行网上申报即可。

  值得注意的是,办理生育津贴所需要的材料,会根据不同的业务情形有少许改变。单位经办人可在单位网厅里,按照不同的业务情形递交材料进行申请。大致需要以下这些资料:生育女职工参保单位的银行账户(单位首次办理时需提供);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加盖单位公章);病历资料,包括生育女职工的出院记录、疾病诊断证明、剖腹产或难产或多胎还需要提供医疗机构术前小结复印件(加盖医院章)及家属签字的手术同意书复印件(加盖医院章),如因难产死亡需另提供死亡证明书;医院收费票据;费用清单;出生医学证明;生育女职工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或生育登记证或再生育证。

  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核实材料后,符合申领生育津贴的,医疗保障经办机构会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将生育津贴一次性拨付到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支付给职工。属财政全额拨款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女职工生育后的产假工资,由用人单位按原渠道支付。

  柳州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温馨提示,广大生育女职工准备好材料后,可尽快递交单位经办人处办理,不要等临近180天才想起来要递交材料,以免延误。


原文链接:http://ybj.gxzf.gov.cn/xwdt/sxdt/t1320512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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