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模式”获国家医保局肯定
10月8日,记者从梧州市医疗保障局获悉,梧州市积极推进“两病”门诊用药保障专项行动示范性城市活动的做法和经验,已被自治区医保局认为形成了“梧州模式”,可为区内其他城市“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提供较好借鉴。同时,“梧州模式”还获得国家医保局领导肯定性批示,认为“广西‘两病’保障注重基层医疗端慢病管理,在认定、用药、结算等管理实施上,初步实现了‘两病’人群保障全覆盖,服务在基层,用药充分可及,有力助推了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有效防范了小病大治,有利于实现疾病保障向健康管理延伸”。
“医生,我这些资料能够办理高血压门诊慢性病证,看病买药能得到医保报销吗?”近日,在万秀区夏郢镇卫生院里,六十多岁的李婆婆带着门诊病历本、检查报告单等资料向卫生院的医生咨询,得到医生肯定的答复后顺利地办理了相关手续。
据了解,以前梧州市城乡居民参保“两病”患者申请门诊特殊慢性病医疗待遇,需要到二级以上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申请。但李婆婆长年独居在村里,到镇上一趟都不容易,更别说要到市里的二级医院进行申请。为了让参保群众更方便办理“两病”门诊特殊慢性病资格认定,梧州市医保局将“两病”审核认定权限下沉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两病”患者既可以到二级及以上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城乡居民“两病”认定,也可以在市内各医保定点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认定。
围绕城乡居民“两病”患者受益面不够广、待遇享受不充分不及时、基层医疗机构“两病”门诊用药不足的问题,梧州市医保局还以规范化管理城乡居民“两病”人员全部纳入门诊用药保障范围、保障“两病”门诊药品供应为突破口,在认定管理、待遇保障、用药保障等方面多措并举,想方设法破解难题,确保示范活动形成实效。据统计,截至今年8月底,梧州市城乡居民“两病”认定医疗机构已从33家增至105家,全市认定城乡居民“两病”患者从年初的10万人增至20.54万人,城乡居民“两病”就诊达20.11万人次,减轻群众负担1669.3万元。
原文链接:http://ybj.gxzf.gov.cn/xwdt/sxdt/t1315461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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