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关于调整医用耗材委托配送协议受理方式的通知
2022-09-28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作者:佚名
各医用耗材配送企业:
鉴于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形势,为有效防控疫情,避免因人群聚集提高传播风险,现就相关业务受理方式进行调整,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通知发布之日起,我盟医用耗材阳光采购挂网产品委托配送协议受理方式调整为网上受理,不再接收纸质材料。
二、配送企业按照见(附件)填写相关内容、与生产企业签订的委托配送协议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兴安盟医疗保险服务中心业务受理邮箱。前提是网上配送关系已建立。委托配送协议务必按要求附产品信息表及配送区域,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审核。
三、协议审核时间:每星期五。
附件:1.医用耗材委托协议模板
2.业务受理邮箱:150610114@qq.com
3.联系电话:0482-8250918
兴安盟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2022年9月26日
原文链接:https://ylbzj.nmg.gov.cn/xwzx/msdt/202209/t20220926_21410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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