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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居民医保新政:个人缴费不变 年度最高可报60万

2025-11-27 来源:安徽省医保局  作者:佚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及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精神,持续推动中央及省委各项改革举措走深走实,引领省直机关更好地服务群众、服务企业、服务基层,安徽省直机关工委联合安徽广播电视台交通广播共同打造《为民惠企政策在身边——省直机关处长讲政策》专栏节目。

  

  本期嘉宾: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处处长 李妮

  本期主题:《关于做好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解读

  

  

  

  主持人:大家好,欢迎收听今天的节目。近日,安徽省医保局、安徽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今天,我们邀请到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处处长李妮为我们解读新政。首先,想问下李处长,这次新政在待遇保障方面有哪些优化呢?

  

  李 妮:大家好,这次新政在待遇保障上更加全面普惠,一个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叠加大病保险,年度最高可报销60万元。主要分为这几个方面:

  1.门诊保障:普通门诊在参保市域内定点基层医疗机构就医,不设“门槛费”,报销比例不低于60%,年度报销限额不低于150元;“两病”(高血压、糖尿病)门诊未达到慢特病鉴定标准的,在定点基层机构发生的降血压、降血糖药品费用,同样不设“门槛费”,报销比例不低于50%,报销限额由各市确定;慢特病门诊在参保地市域内定点医药机构就医,报销比例不低于60%,年度起付线和报销限额按病种由各市设定,目前全省门诊慢特病已达83种。

  2.住院保障:从2025年1月1日起,全省统一城乡居民医保住院保障政策,具体来说: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和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起付线200元,报销比例90%;二级和县级医疗机构起付线500元,报销比例80%;市属三级医疗机构起付线700元,报销比例75%;省属三级医疗机构起付线1000元,报销比例70%。

  3.大病保险:参保居民一个年度内个人负担的住院、门诊慢特病政策范围内医药费用达到1.5万元的,“免申即享”大病保险保障待遇:起付线以上5万元以内段,报销比例60%;5万元—10万元段,报销比例65%;10万元—20万元段,报销比例75%;20万元以上段,报销比例80%。

  4.生育医疗保障:新增了门诊产前检查费用保障,参保居民在门诊发生的符合规定的产前检查相关费用,可纳入普通门诊保障;参加生育保险男职工的配偶如果已参加居民医保,生育医疗费用按照本地参保女职工待遇标准享受,待遇水平较往年有所提高。

  

  主持人:保障更全面了,那缴费标准是否有调整呢?

  

  李 妮:2025年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与上年持平,每人每年400元。财政补助标准较上年提高30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700元,政府补贴力度进一步加大。

  缴费集中时间段是2025年10月20日到12月31日,对应的待遇享受周期是202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2026年1月1日至2月底参保缴费的,缴费次日就能享受待遇,一直到当年12月31日。需要注意的是,2025年未参保缴费的人员,参保后会设置3个月待遇等待期。

  

  主持人:大家可以通过什么方式参保呢?

  

  李 妮:为了方便群众,我们提供了线上线下多种渠道。线上可以通过安徽医保公共服务平台、安徽税务社保缴费、皖事通APP等办理;线下可以直接前往参保地的办税服务大厅办理,大家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便捷方式参保。

  

  主持人:让参保更省心、待遇更给力,感谢李妮处长的详细解读,让大家对新政有了全面清晰的了解。更多政策解读信息,我们将在安徽机关党建微信公众号、安徽视讯、安徽交通广播新浪微博同步推出,欢迎大家关注。我们下期再见!

  

  信息多一点:

  主持人:针对困难群体,有没有相应的优惠政策呢?

  李 妮:有的,我们对医疗救助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实行分类资助。特困人员、孤儿享受全额资助,不用自己掏钱参保;低保对象、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分别按80%~90%和50%给予定额资助。同时,大病保险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实施倾斜支付。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参保居民,还能享受医疗救助托底保障。

  


原文链接:https://ybj.ah.gov.cn/xwzx/ybyw/1503355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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