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执法权限
2025-01-17 来源:法制内参编辑部 作者: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执法权限相当广泛,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负责全省市场秩序的维护和监管,确保市场的公平竞争和健康发展。
2、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管理:组织、指导全省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并依法公示和共享市场主体信息。
3、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指导全省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的建设和整合,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并有权组织查处重大违法案件。
4、反垄断统一执法:负责全省反垄断执法工作,包括依法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以及处理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违法行为。
5、市场秩序监督管理: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并有权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等。
6、宏观质量管理:负责全省宏观质量管理,包括拟订并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以及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等。
总的来说,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执法权限涵盖了市场监督管理的多个方面,旨在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和促进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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