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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监督流程

2024-12-24 来源:健康内参编辑部  作者: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监督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一、记录与核查

1、记录:在依法履职过程中发现或接到公民、法人及非法人组织举报经营主体涉嫌违法违规时,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会及时予以记录。

2、核查:实施实地核查时,检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出示执法证件。检查人员会如实记录检查情况,并要求经营主体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签字或加盖公章。无需实地核查的,可实施书面检查或网络监测,要求经营主体在规定时限内提交相关材料,接受检查。

二、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1、启动程序:检查人员根据检查核实情况,通过经营异常名录管理系统启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审批程序。

2、作出决定:作出列入决定的,会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三、异议处理

1、提出异议:经营主体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有异议的,可以自公示之日起30日内向作出决定的市场监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处理程序:市场监管部门会在收到异议申请书后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在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进行检查核实。经核实发现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存在错误的,会及时更正并告知经营主体;未发现问题的,维持原列入决定。

四、信用修复

1、申请条件: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经营主体,在符合一定条件时(如补报未报年份年度报告并公示、已经履行即时信息公示义务等),可以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信用修复。

2、修复流程:经营主体可以到市场监管部门或通过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提交信用修复申请。市场监管部门会在收到申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在核实后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信用修复的决定。

五、后续监管

1、限制措施: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经营主体会受到一定的限制措施,如不得申请办理简易注销登记等。

2、移出程序:因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公示或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经营主体,在补报未报年份年度报告并公示后,会自动移出经营异常名录。而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经营主体办理注销登记后,也会自动移出。

综上所述,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监督流程是一个从记录、核查、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异议处理、信用修复到后续监管的完整过程。这一流程旨在确保市场的公平竞争和消费者的权益保护,推动经济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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