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职责范围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职责范围广泛,涵盖了药品(含中药、民族药)、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的安全监督管理。以下是其主要职责的详细归纳:
一、法规制定与实施
·贯彻落实国家关于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拟订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
二、标准与分类管理
·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相关标准和分类管理制度。
·组织制定、发布中药材地方标准和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并监督实施。
三、注册管理
·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的注册管理。
·落实国家注册管理制度,严格上市审评审批,完善审评审批服务便利化措施。
四、质量管理
·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的质量管理。
·监督实施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依职责监督、指导实施经营和使用质量管理规范。
·负责药品、医疗器械互联网销售第三方平台备案及监督管理。
五、上市后风险管理
·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的风险管理。
·组织开展全区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及处置。
·组织开展药物滥用监测。
·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
六、执业药师管理
·执行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组织实施执业药师注册工作。
七、监督检查与执法
·负责组织指导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的监督检查。
·依职责组织指导查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经营和使用环节的违法行为。
八、政策法规宣传与交流合作
·负责权限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领域政策法规宣传、信息发布、对外交流与合作。
·推进信用体系建设。
九、指导地方工作
·指导地县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工作。
十、其他任务
·完成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综上所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在保障公众用药安全、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通过全面履行各项职责,该局不断提升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的安全监管水平,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质量可控的医药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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