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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保障局的职责范围

2024-10-11 来源:健康内参编辑部  作者: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保障局的职责范围广泛而全面,主要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一、医疗保障政策制定与实施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拟定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

·拟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大额医疗补助、公务员医疗补助、企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离休人员和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等政策、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拟订并组织实施自治区本级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政策。

二、医疗保障基金监督与管理

·组织制定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

·承担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工作,编制自治区医疗保障基金预决算草案。

·监督管理相关医疗保障基金,包括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确保基金的安全、稳健运行。

三、医疗服务价格与药品采购管理

·组织拟订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并监督实施。

·拟订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

·指导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降低药品价格,保障参保人员的用药需求。

四、医疗保障服务与信息化建设

·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贯彻落实国家跨省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组织制定疆内异地就医和费用结算政策。

·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指导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开展业务工作。

五、监督管理与执法检查

·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

·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生育保险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六、其他职责

·完成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推动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综上所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在医疗保障政策的制定与实施、基金监督与管理、医疗服务价格与药品采购管理、医疗保障服务与信息化建设以及监督管理与执法检查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致力于为广大参保人员提供高质量、可持续的医疗保障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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