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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受理流程

2024-04-09 来源:健康内参编辑部  作者:

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受理流程

 1.审查

 收到申请后,受理机构将对《申请表》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本机关收到补正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登记申请获取的信息如属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应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如属依申请公开信息,将根据需要进行公开。依申请公开分全部公开和部分公开。属全部公开的,将出具《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属部分公开的,将出具《部分公开告知书》。属不予公开范围信息的,将出具《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告知书》;不属于本单位掌握范围的信息,将出具《非本单位政府信息告知书》;如信息不存在,将出具《政府信息不存在告知书》。 

  3.答复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根据申请内容,如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因正当理由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答复或提供信息的,可将答复或提供信息的期限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我委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规定的期限内。

   如单份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政府信息公开请求时,本机关将分别处理,分别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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