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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知识93:如何确定护理期的长短?

2023-03-21 来源:健康内参编辑部  作者:丝巧

我们都知道,患者构成伤残的情况下,不仅要通过鉴定来明确伤残等级,还要明确护理、误工、营养这三期长短。但鉴定给出的护理器有时无法符合现实的需要,尤其是患者重度伤残的情况。

我国司法鉴定机构在进行三期鉴定的时候,依据的是公安部2014年发布的三期评定标准,该标准确定的护理期最长是两年,或者延长到鉴定前一日。因此不是每家鉴定机构都会严格的结合患者的实际情况给出较长时间的护理期判定

我国最高院人损司法解释也明确说明,护理期最长可以主张20年。因此,对于重度残疾案件,其护理期可能远超过鉴定意见的案件,我们可以尽量的举证说明患者是长期护理依赖状态,尽可能多的主张护理费。

那如果法院仅仅按照鉴定意见所示的护理期限支持了部分护理费,该怎么办呢?这种情况上诉一般无用。如果患者存活时间超过了护理期,且仍处于护理依赖状态,可以再次起诉相应的护理费和医疗费的损失。这也是我常说的对于重残患者,诉讼可能是优于调解的理由之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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