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二次手术费:医保先报还是等医院赔?患者别垫冤枉钱!
患者在医院看病时,因为手术出问题要二次治,但医院在责任扯皮,治疗刻不容缓,费用谁来承担?难道只能患者自己垫付?今天,政讯通·全国健康产业调研中心监督员就来说清规则,揭开医保“先行支付”与追偿权的真相。

一、院方责任扯皮,钱到底谁先出?
答案是:当第三方责任不明确,或责任人无法支付时,为了不耽误患者的治疗,可由医保基金先行垫付部分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
注意一个误区:很多人会觉得“医疗事故是医院的错,就该医院全出,医保不该管”。但医保的核心作用是“保障基本医疗需求”,无论费用什么原因产生,只要治疗本身在医保目录内,医保就会先启动“兜底”程序,确保患者不会因费用问题中断治疗。
二、责任明确后,医保基金行使“追偿权”
医保先垫了钱,这事就完了吗?绝非如此。等医疗事故的责任认定结果出来后,医保基金就会启动追偿流程,向责任医院追回之前垫付的额外医疗费用。简单说就是:医保先帮患者兜底,最后该由医院承担的钱,还是要让医院还回来,不会让医保基金蒙受损失,也不能让责任方“逃单”。
举例:如果事故中,医院负全责,患者通过医保报销了 5 万元额外治疗费,那么医保部门会向医院发追偿通知,要求医院返还这 5 万元。患者不用参与追偿过程,只需配合提供诊疗记录、责任认定书等材料即可。
三、那遇到相似的事情,你患者该怎么做?
1. 保留证据,明确诉求
一定要妥善保管所有病历、费用清单。这是后续认定医疗事故和额外医疗费用的关键。同时,与医院进行沟通,并提出你的情况及费用支付问题。
2. 申请医保“先行支付”
如果与院方沟通不受理,立即向当地医保管理部门咨询并提交先行支付申请,说明第三方责任目前无法确定。

3. 申请责任认定
在治疗的同时,向当地卫生健康部门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或通过医患协商、人民调解等方式确定责任。
责任认定结果不仅是医保追偿的依据,也是患者向医院主张其他赔偿(如误工费、护理费)的基础。
4. 最终结算
鉴定结果明确后,若医院担责,医保部门会启动追偿程序。此外,你还可以就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向责任医院索赔。
总结来说,面对医疗事故引发的二次费用,记住三点:医保不最终担责,但可先行支付救急;且医保部门拥有向医院追偿的法定权利。而我们要做的,是固定证据、同步推进、依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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